近日,北京方正众邦数字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众邦”)诉北京众邦易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众邦”)不正当竞争一案,经双方协商进行民事调解,最终裁决北京众邦须于2013年6月30日之前变更企业名称,且企业名称不再含有“众邦”二字,至此,关于“众邦”品牌纠纷一案终于落下帷幕。
2012年5月,原告方正众邦发现被告北京众邦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了“众邦”二字,且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曾是原告的副总经理,因此认为被告的这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此次案件中提到的“众邦”品牌源于1994年8月12日,由方正集团创立,成为当时国内首家从事医疗信息系统解决方案的品牌企业——众邦慧智。2006年正式更名为“方正众邦”,产品与服务得到全面升级。2011年3月,方正众邦与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国际”)进行全面业务整合,方正众邦作为方正国际全资子公司,归入方正国际医疗事业部。期间,自2010年掀起“方正,就在您身边”的品牌宣传攻势过后,“众邦”的名字正式并入方正国际医疗事业部,并以全新的形象展示在大众面前。目前,方正国际医疗卫生事业部团队由合并时的205人扩充到了如今的700多人。
此次案件中,方正国际通过法律手段明确表明了严厉打击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态度,并认为此种短期获利行为,不仅是对行业内其他自主创新公平竞争的知名品牌企业是一种伤害,更是我国整体医疗行业发展的一大毒瘤,于国于民于医于患有百害而无一利。
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需要企业的共同努力,只有更多的企业意识到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坚持自主创新,才能使得企业走向更大、更强的发展道路。